问政内容
咨询耕地管理政策相关问题
- 问政网友:王雨梅
- 问政对象:石洞街道
- 提问时间:2024-05-04 14:19:46
在良田熟土上、先以栽树木过渡、混凝土硬化土地、改变土地使用性质、用作其它用途的,泸州市耕地管理政策是从那一年开始需要强制拆除?以及哪些相关处理办法?
问政跟踪
-
1
2024-05-04
14:19:46 王雨梅 已问政 -
2
2024-05-07
15:02:32 石洞街道 已受理 -
3
2024-05-13
15:47:53 石洞街道 已回复
111
111
问政回复
- 回复单位:石洞街道
- 回复时间:2024-05-13 15:47:53
网民朋友:
您好!您通过网络问政咨询“耕地管理政策相关问题”已收悉,现就您反映问题答复如下:
耕地保护是我国的基本国策,严格控制耕地转为非耕地。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坚决制止耕地“非农化”行为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20]24号)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防止耕地“非粮化”稳定粮食生产的意见(国办发[2020]44号)文件明确要求耕地只能用于粮食和棉、油、糖、蔬菜、等农产品及饲草饲料生产。
对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占用耕地建坟或者擅自在耕地上建房、挖砂、采石、采矿、取土等,破坏种植条件的,或者因开发土地造成土地荒漠化、盐渍化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农业农村主管部门等按照职责责令限期改正或者治理,可以并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如有疑问,欢迎致电0830-2602625。
感谢您对石洞街道的关注、支持和监督,祝您生活愉快!
石洞街道办事处
2024年5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