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政内容
咨询产假结束后是否能请哺乳假?
- 问政网友:哼着小曲儿
- 问政对象:江阳区
- 提问时间:2016-01-26 10:36:21
我是江阳区机关单位在编职工,目前在休产假,由我一人带小孩,产假即将结束,请问产假结束后是否可以请哺乳假,能请多久?谢谢。
问政跟踪
-
1
2016-01-26
10:36:21 哼着小曲儿 已问政 -
2
2016-01-26
16:48:23 江阳区 已受理 -
3
2016-01-26
17:11:11 江阳区 已回复
111
111
问政回复
- 回复单位:江阳区
- 回复时间:2016-01-26 17:11:11
江阳区人社局的回复
网友你好!现就你问政的问题回复如下:
1、川人福[1998]1号文件规定:经爱婴医院证明实行全母乳喂养的,给予30天母乳喂养假。
2、用人单位应当在每天的劳动时间内为哺乳期女职工安排1小时哺乳时间;女职工生育多胞胎的,每多哺乳1个婴儿每天增加1小时哺乳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