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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政内容

咨询产假结束后是否能请哺乳假?

  • 问政网友:哼着小曲儿
  • 问政对象:江阳区
  • 提问时间:2016-01-26 10:36:21

我是江阳区机关单位在编职工,目前在休产假,由我一人带小孩,产假即将结束,请问产假结束后是否可以请哺乳假,能请多久?谢谢。

问政跟踪
  • 1 2016-01-26
    10:36:21
    哼着小曲儿 已问政
  • 2 2016-01-26
    16:48:23
    江阳区 已受理
  • 3 2016-01-26
    17:11:11
    江阳区 已回复
问政回复
  • 回复单位:江阳区
  • 回复时间:2016-01-26 17:11:11

 江阳区人社局的回复

网友你好!现就你问政的问题回复如下:

    1、川人福[1998]1号文件规定:经爱婴医院证明实行全母乳喂养的,给予30天母乳喂养假。
2、用人单位应当在每天的劳动时间内为哺乳期女职工安排1小时哺乳时间;女职工生育多胞胎的,每多哺乳1个婴儿每天增加1小时哺乳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