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政内容
咨询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信息填报问题
- 问政网友:ly719105
- 问政对象:市税务局
- 提问时间:2024-05-06 21:42:17
我于2020年10月份购买首套商品住宅房并办理了商业房贷,于2021年11月4号与我妻子办理结婚证。在填写房贷利息专项附加扣除信息时,有一项“是否婚前各自首套贷款且婚后分别扣除50%”,由于我妻子并没有参加工作,这项选择是否选择否呢
问政跟踪
-
1
2024-05-06
21:42:17 ly719105 已问政 -
2
2024-05-07
08:39:36 市税务局 已受理 -
3
2024-05-07
09:15:58 市税务局 已回复
111
111
问政回复
- 回复单位:市税务局
- 回复时间:2024-05-07 09:15:58
市民朋友:
您好!您通过网络问政咨询的问题已收悉,感谢您对税收工作的支持。在详细了解您的问题后,已通过电话联系您,向您说明情况,您表示知悉且满意,若您仍有税务问题需要咨询,可拨打泸州市税务局纳税服务热线电话0830-7212366。
感谢你的来电,祝你生活愉快!
泸州市税务局
2024-05-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