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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政内容

南门河大桥上有摩托车、电瓶车通过桥头缺口违法掉头,存在较大道路交通安全隐患

  • 问政网友:王大年
  • 问政对象:叙永县公安局
  • 提问时间:2024-05-09 11:42:15

尊敬的领导:今日驾车行驶在叙永县南门河大桥上(商贸城往南门院子方向)时,对象车道的一个电瓶车突然在南门河大桥桥头的一个缺口处(南门院子门口,G321国道1752段蓝色指示牌旁)违法掉头,差点与我驾驶的汽车相撞。

经过本人大概观察,该处缺口应为道路绿化带与大桥主体之间的一个连接缺口,缺口大概有80公分宽,刚好够摩托车、电瓶车等通行。该处缺口两旁为二环路主路,路过车辆行驶速度较快,如若仍放任摩托车、电瓶车等在该处随意通行、掉头,将存在较大的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建议将该处缺口封堵,避免安全隐患。

问政跟踪
  • 1 2024-05-09
    11:42:15
    王大年 已问政
  • 2 2024-05-14
    16:19:11
    叙永县公安局 已受理
  • 3 2024-05-14
    16:23:19
    叙永县公安局 已回复
问政回复
  • 回复单位:叙永县公安局
  • 回复时间:2024-05-14 16:23:19

网友您好:

接到您的问政后,我们立即将该线索内容转交到交警大队处,相关部门将进一步加强对该路段交通的规划管理,保障群众正常生活出行。感谢您对叙永公安工作的支持!


叙永县公安局

2024年5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