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政内容
南门河大桥上有摩托车、电瓶车通过桥头缺口违法掉头,存在较大道路交通安全隐患
- 问政网友:王大年
- 问政对象:叙永县公安局
- 提问时间:2024-05-09 11:42:15
尊敬的领导:今日驾车行驶在叙永县南门河大桥上(商贸城往南门院子方向)时,对象车道的一个电瓶车突然在南门河大桥桥头的一个缺口处(南门院子门口,G321国道1752段蓝色指示牌旁)违法掉头,差点与我驾驶的汽车相撞。
经过本人大概观察,该处缺口应为道路绿化带与大桥主体之间的一个连接缺口,缺口大概有80公分宽,刚好够摩托车、电瓶车等通行。该处缺口两旁为二环路主路,路过车辆行驶速度较快,如若仍放任摩托车、电瓶车等在该处随意通行、掉头,将存在较大的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建议将该处缺口封堵,避免安全隐患。
问政跟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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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5-09
11:42:15 王大年 已问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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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5-14
16:19:11 叙永县公安局 已受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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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5-14
16:23:19 叙永县公安局 已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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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政回复
- 回复单位:叙永县公安局
- 回复时间:2024-05-14 16:23:19
网友您好:
接到您的问政后,我们立即将该线索内容转交到交警大队处,相关部门将进一步加强对该路段交通的规划管理,保障群众正常生活出行。感谢您对叙永公安工作的支持!
叙永县公安局
2024年5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