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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政内容

关于碧桂园小区购房合同使用的问题

  • 问政网友:939466083
  • 问政对象: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 提问时间:2016-01-26 20:34:34

市住建局相关领导:

您好,本人在碧桂园公司销售人员的宣传下,认可了全国十强的上市公司--“碧桂园公司”目前预售的张坝鱼子溪附近的商品房,并交纳了一万元的定金,按正常情况下,我的购房合同上的法律主体应该是我和“碧桂园”房地产开发公司,但在实际签订购房合同时,销售人员却拿出了四川省同汇房地产公司的购房合同,而合同中只字未提此项目与这家全国十强的上市公司--“碧桂园”有任何关系,也没有任何“碧桂园”公司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的内容。

我想了解:

第一、碧桂园公司在楼盘销售过程中,不使用本公司购房合同,而改换四川省同汇房地产公司的行为,是否合法,是否经过了市住建局的审批?

第二、我所交纳的房款是交给“碧桂园”公司,还是交给四川同汇房地产开发公司,如果房款给了碧桂园公司,却与四川同汇公司签订合同,以后房屋出现质量问题,我要找哪家公司来维护我的合法权益?

第三、此房为精装之后再交房,承接装修的公司是“碧桂园”公司,还是四川同汇公司?

第四、因为“碧桂园”公司销售人员的宣传,我认可了这家公司信誉和质量,那么我可否要求变更合同开发商为“碧桂园”公司 ,要么与“碧桂园”公司签订补充协议,以此确保我的合法权益?

请相关领导给予解答和帮助!为盼!谢谢!


问政跟踪
  • 1 2016-01-26
    20:34:34
    939466083 已问政
  • 2 2016-01-27
    15:52:29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已受理
  • 3 2016-01-27
    15:54:18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已回复
  • 4 2016-01-27
    22:31:19
    939466083 已评价
问政回复
  • 回复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 回复时间:2016-01-27 15:54:18

网友您好,有关您想了解 “碧桂园”项目相关事项的问政,已电话与您衔接,现相关情况回复如下:
1.有关“碧桂园公司在楼盘销售过程中,不使用本公司购房合同,而改换四川省同汇房地产公司的行为,是否合法,是否经过了市住建局的审批?”的问题。
该项目原名叫“张坝渔子溪生态园”,因与碧桂园公司合作后更名为“碧桂园•生态城”(别名:碧桂园),仍由四川省同汇房地产开发公司负责开发建设,相关审批手续齐全。
2. 有关“我所交纳的房款是交给‘碧桂园’公司,还是交给四川同汇房地产开发公司,如果房款给了碧桂园公司,却与四川同汇公司签订合同,以后房屋出现质量问题,我要找哪家公司来维护我的合法权益?”的问题。
因项目开发主体是四川同汇房地产开发公司,您购房所缴款项均入四川同汇房地产开发公司账户;如交房后出现质量问题,可按照质保要求找四川同汇房地产开发公司负责处理。
3.有关“此房为精装之后再交房,承接装修的公司是‘碧桂园’公司,还是四川同汇公司?”的问题。
该工程将由四川省同汇公司负责找具备相关资质的单位进行。
4. 有关“销售人员的宣传行为”问题。
如您在购房时间发现企业销售人员宣传内容与实际不符,请妥善保管有关证据向工商行为主管部门投诉依法维权。
如有疑问可咨询:3115256
感谢您对住建工作的支持,祝您生活愉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