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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政内容

泸州城投生态建设有限公司未购买社保

  • 问政网友:兰博帕加
  • 问政对象:纳溪区人社局
  • 提问时间:2024-05-13 15:26:47

公司至今未购买3月、4月社保,且不为员工出具离职证明文件。

问政跟踪
  • 1 2024-05-13
    15:26:47
    兰博帕加 已问政
  • 2 2024-05-14
    10:09:09
    纳溪区人社局 已受理
  • 3 2024-05-14
    22:18:45
    纳溪区人社局 已回复
问政回复
  • 回复单位:纳溪区人社局
  • 回复时间:2024-05-14 22:18:45

纳溪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回复:

网友:

  您好!现将您的问政回复如下。

  经核查,您与公司已自行协商由公司为您补缴社保,同时公司已为您出具了离职证明。若公司还有行为涉嫌侵犯您的劳动合法权益,依据《关于实施劳动保障监察条例若干规定》第十三条“投诉应当由投诉人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递交投诉文书。书写投诉文书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投诉,由劳动保障监察机构进行笔录,并由投诉人签字”的规定,您可携带本人身份证和证明劳动关系等相关证据到泸州市纳溪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进行据实投诉,我局将依法处理,咨询电话:0830-4210193,地址:泸州市纳溪区纳江路29号(区社会治理中心大院内)。相关人员已与您联系沟通,您已表示知晓。

  感谢您对我区人社工作的理解与支持!祝您生活愉快!如还有疑问,请拨打电话0830-4210193咨询或前往纳溪区纳江路29号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进行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