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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政内容

咨询职工生育保险相关事项

  • 问政网友:励志哥
  • 问政对象: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 提问时间:2016-01-27 10:59:03

我的宝宝即将出生,我想咨询下职工生育保险报销情况。我媳妇是在职老师,我是国企职工交了生育保险。像我这种情况,听说有"护理津贴”。不知道相关政策,上报津贴需要哪些手续望指示,谢谢。

问政跟踪
  • 1 2016-01-27
    10:59:03
    励志哥 已问政
  • 2 2016-01-29
    15:46:44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已受理
  • 3 2016-02-03
    15:48:15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已回复
问政回复
  • 回复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 回复时间:2016-02-03 15:48:15

网友您好:

按照我市现行生育保险政策规定,参加生育保险的男职工,其爱人生育时已连续缴费满9个月的,可享受15天的晚育护理津贴,生育津贴的计发标准按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除以30天计算。

针对你的情况,你所在单位已参加了生育保险,你爱人生育后,请你准备好相关资料,及时通过单位申请办理你的生育保险待遇。

谢谢你对我局工作的理解和支持。如果还有生育保险方面的咨询,你也可以拨打电话:3104290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