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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政内容

谁来救救纳溪区城市花园的老人和孩子?

  • 问政网友:夕阳老人
  • 问政对象:纳溪区
  • 提问时间:2016-01-27 12:56:10

纳溪区城市花园是2003年开建的居民小区,当时较好的绿化,幽静的居住环境吸引了买房者,并卖出了当时纳溪区的最高房价。可现在,城市花园居民楼3、4号楼下门市开起了茶馆,占道经营,喧闹嘈杂,噪声污染,破坏绿化带,卫生脏乱差,尤其是有的茶馆为了实现利润最大化,竟烧起了蜂窝煤,一个茶馆就3、4个蜂窝煤炉,每个蜂窝煤炉能同时燃烧2—3个蜂窝煤,也就是说一间门市就同时燃烧近十个蜂窝煤,不停地排放出有毒有害气体,严重威胁到3、4号楼居民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我们多次向物业、社区、城管反映此事,却仍未解决这个问题。而且,2016年1月6日城管执法人员来检查,这些茶馆就将原来摆放在门市外的煤炉给搬到了门市内燃烧,而且再也没搬出来。就这样,在狭小空间里大量燃烧的蜂窝煤产生的高浓度有毒有害气体就从门市后面唯一的窗户处排放出来,这些窗户正对着楼上居民的卧室,而且门市后面是石头砌成的堡坎,这些煤烟经堡坎一挡,直冲楼上居民的卧室。这居民楼里住着不少老人和孩子,怎经受得起这样的煤烟熏烤?自从煤炉搬进门市里面后,我老伴的哮喘病就复发了,每天咳得上气不接下气,心慌气短,前些天住进了医院,昨天才出院。一回到家里,煤烟又呛得直咳嗽,喘不过气,这是要人命啊!其他好些居民也说孩子感冒了,一闻到都煤烟就咳嗽,都一二十天了,还好不了,医生说都有慢性咽炎了。我们花了毕生积蓄,好不容易在这里买下房子,可这煤烟让我们这些老人、孩子咋活啊?谁来救救我们城市花园的老人和孩子?

《四川省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条例》第四十五条第六款明确规定,禁止住宅区内从事产生废气、废水、废渣的经营活动,影响居民正常生活。这些茶馆在居民楼燃烧蜂窝煤,严重影响居民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其行为已违反了《大气污染防治法》和《四川省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条例》 。而在城管局单位职能的第三条第五款也明确规定:城管局有行使环境保护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其中就包括非工业企业向大气排放有毒有害气体和烟尘,饮食服务业煤烟,油烟污染的行政处罚权。既然明确茶馆燃烧蜂窝煤行为是违法行为,也有明确的主管部门,为何我们多次反映情况,这在住宅区大量燃烧蜂窝煤,排放有毒有害气体的行为仍得不到有效的制止?要怎样诉求才能解决问题?难道真要出人命才管吗?谁来救救我们?

问政跟踪
  • 1 2016-01-27
    12:56:10
    夕阳老人 已问政
  • 2 2016-01-27
    15:30:34
    纳溪区 已受理
  • 3 2016-01-29
    11:20:08
    纳溪区 已回复
  • 4 2016-01-31
    13:32:01
    夕阳老人 已评价
问政回复
  • 回复单位:纳溪区
  • 回复时间:2016-01-29 11:20:08

泸州市纳溪区城乡环境综合管理局回复

网友:

您好!您反应纳溪区城市花园居民楼底燃烧蜂窝煤扰民网络问政已收悉并处理,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2016年1月28日,我局就此问题设立专项整治行动。2016年1月28日至29日,我局执法人员到城市花园进行全面摸排检查,对城市花园居民楼底开设的13家茶馆进行逐一调查、登记,共发现9家茶馆使用蜂窝煤作为燃烧原料进行营业,使用中的蜂窝煤燃灶17个。我局执法队员已对经营业主进行了相关法律法规宣传,责令其进行立即整改,停止使用高污染燃烧原料,改用清洁燃烧原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