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政内容
居民楼下开餐饮
- 问政网友:zx123zx
- 问政对象:小市街道
- 提问时间:2024-05-15 11:11:17
居民楼下开餐饮,每天早上5点左右就搞得很吵闹,严重影响睡眠以及未安装排烟的时间长了水蒸汽会对楼板腐蚀受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八十一条居民楼是不能开餐饮的,门面是不能安装天燃气,为什么会改装。
问政跟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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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5-15
11:11:17 zx123zx 已问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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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5-30
11:51:08 小市街道 已受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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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5-30
11:51:52 小市街道 已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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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政回复
- 回复单位:小市街道
- 回复时间:2024-05-30 11:51:52
市民朋友:
您好!您反映:居民楼下开餐饮。该问题已收悉,小市街道综合行政执法队进行了调查核实,现将处理情况回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经初步调查,您反映的小市街道95号楼楼下开餐饮店店名为老街小面,经检查该处餐饮店为纯面馆,店内未进行炒料及产生油烟类工作,面馆炒料都是商家自己在家里加工完成带到店内,故未安装油烟净化器,根据相关规定不产生油烟餐饮店的可不安装油烟净化器。
二、商住混合楼不得开设餐饮店处理情况
因该处房屋修建时间为10年左右,房子的使用性质是商业和营业用房混合性质,该房屋竣工以来均为营业用房,用于商业经营。而《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不得在商业混合体中经营餐饮服务,是2018年修改后的新规定。
如有其他问题,可拨打小市街道综合行政执法队电话0830-2980683进行咨询。感谢您的关注,祝您生活愉快!
泸州市龙马潭区小市街道办事处
2024年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