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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政内容

讨薪!

  • 问政网友:胡亚
  • 问政对象:江阳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 提问时间:2024-05-16 13:00:58

本人于2024年4月8日合同到期离职四川永策工程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当天结算薪资办理离职,公司以统一15号发工资的理由离职当天不给结钱,直到现在一个多月了也未发钱给我,期间多次联系都以公司账上没钱敷衍,4月7日公司收到一笔款项也未给我结钱,之后打电话就不接了,公司明目张胆违反劳动法,请相关部门领导核实,处理,谢谢。 公司地址:泸州欢乐汇B塔楼1408-1410门号 不知道还需要什么证据,我都能配合,3月社保也没给我缴纳,个税给我申报了但是钱不给也行吗?3月份是要扣税的,税款也没缴

问政跟踪
  • 1 2024-05-16
    13:00:58
    胡亚 已问政
  • 2 2024-05-17
    14:44:07
    江阳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已转交
  • 3 2024-05-29
    11:15:01
    江阳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已受理
  • 4 2024-05-29
    11:15:26
    江阳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已回复
问政回复
  • 回复单位:江阳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 回复时间:2024-05-29 11:15:26

网民朋友:

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现将办理情况回复如下:

我们的工作人员于5月29日电话联系您,您表示已与用人单位四川永策工程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协商处理,暂不需劳动保障监察部门介入处理。

若您认为用人单位存在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行为,请您及时收集本人身份证复印件、用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或工商注册信息、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据材料(如劳动合同、社保凭证、工服、工牌等)到江阳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江阳区学院西路297号)投诉处理。如有疑问,请拨打电话0830-3106348咨询。

感谢您的问政,祝您生活愉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