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政内容
咨询公积金提取相关问题
- 问政网友:zhl123
- 问政对象:市公积金中心
- 提问时间:2024-05-17 21:19:07
领导好!咨询几个问题! 1.严重高血压糖尿病可否提取公积金余额?需要什么材料?在哪儿提取? 2.现在加上水电气费等,租房开支越来越大,可否提高公积金租房提取额度? 3.为提高公积金流转使用效率,可否提取公积金为父母支付商业购房贷款? 感谢!
问政跟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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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5-17
21:19:07 zhl123 已问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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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5-20
17:42:04 市公积金中心 已受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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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5-22
10:25:30 市公积金中心 已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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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政回复
- 回复单位:市公积金中心
- 回复时间:2024-05-22 10:25:30
尊敬的网友:
您好!您于05月17日咨询的信件收悉,现就您咨询的问题回复如下:
我中心于2018年12月29日对外发布了关于住房公积金政策调整的通告。通告中明确指出,我中心秉承为民服务宗旨,积极支持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的基本住房需求和改善性住房需求。取消“重大疾病和重大灾难事故提取住房公积金”政策,使公积金制度回归基本住房保障功能。
我市公积金租房提取额度从2023年05月01日已调整为职工每月900元,二孩以上家庭每月1000元。
如您与您父母以贷款方式共同购买自住住房,可申请还贷提取。
感谢您对公积金事业的支持和信任,若还有疑问,请拨打归集咨询电话,谢谢!
直属业务部:3108164 2361331 3102791 龙马潭区管理部:2522004 纳溪区管理部:4213698 泸县管理部:8183975 合江县管理部:5261746 叙永县管理部:6225838 古蔺县管理部:7211062
更多信息请登录泸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http://www.sclzgjj.com/”、微信公众号“泸州公积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