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政内容
对无户口人员上户的文件精神 泸州市是怎样具体执行的?
- 问政网友:寻找明白
- 问政对象:市公安局
- 提问时间:2016-01-29 08:31:19
早上好,关于国务院发布的八类无户口人员,泸州市目前是怎样执行的,超生的小孩又是怎样具体安排。谢谢。
问政跟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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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1-29
08:31:19 寻找明白 已问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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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1-29
15:11:23 市公安局 已受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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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1-29
15:16:03 市公安局 已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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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政回复
- 回复单位:市公安局
- 回复时间:2016-01-29 15:16:03
关于国务院发布的8类无户口人员入户问题,我市至今未收到省上的正式文件,待正式文件下发后我们会及时贯彻落实文件精神。
对于超生小孩,按照我市现行户籍管理规定:超计划生育婴儿,法定监护人在婴儿出生一个月内,向其父亲或母亲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提出申请,由派出所民警审核调查(调查时间为30天)。30日期满后,不管当事人是否缴纳社会扶养费,如果交验的上户资料齐全,派出所应无条件为新生婴儿上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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