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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政内容

我家超出面积是52.31㎡被要求缴纳2000多 是怎么构成的?

  • 问政网友:壹一
  • 问政对象:太伏镇
  • 提问时间:2024-05-27 11:56:25

去年,我咨询过房产证相关问题,得到了回复,按照回复,我家超出面积是52.31㎡,按照2元一平方,2*52.31=104.62,今天有相关人员让我缴纳2000多,我不太明白这2000多的构成,希望得到回复,谢谢

问政跟踪
  • 1 2024-05-27
    11:56:25
    壹一 已问政
  • 2 2024-05-28
    09:31:03
    太伏镇 已受理
  • 3 2024-05-28
    10:00:24
    太伏镇 已回复
问政回复
  • 回复单位:太伏镇
  • 回复时间:2024-05-28 10:00:24

尊敬的“壹一”网友:

      您好!您反映的“我家超出面积是52.31㎡被要求缴纳2000多是怎么构成的?”的反映问题,我镇已收悉,经乡村振兴办调查了解,现回复如下:

       根据泸县农村乱占耕地建房(住宅类房屋)宅基地有偿使用指导意见(试行)》(泸农宅试组〔2023〕6号)以及《太伏镇农村乱占耕地建房(住宅类房屋)宅基地有偿使用指导意见(试行)》相关规定。您所属宅基地共超出地区标准宅基地面积52.31平方米,按未超出百分之百计算,每平方米应缴纳有偿使用费用2元/年,共需缴纳20年,即52.31*2*20=2092.4(元),一次性缴纳20年可减免20%有偿使用费用,即为2092.4*80%=1673.92元。以上内容,我镇工作人员已经同您进行了电话沟通。

       对上述回复如有疑问,请咨询太伏镇值班室,电话:0830-8602152。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支持和监督!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