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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政内容

水务公司怎么算违规分户分表

  • 问政网友:周克华
  • 问政对象:市城管执法局
  • 提问时间:2024-05-30 22:17:38

我家房子6.7楼都是我妈的名字,只有一个水表,现在我在自己家里6楼安装了一个机械水表,自己看,这就算违规分户分表了? 另外,我觉得兴泸水务公司工作人员有玩忽职守(抄表员没统计好水量)、滥用职权(用供水权力欺压百姓)、徇私舞弊(包庇员工免担责任)、公报私仇(就是这会 个通知了)的行为。

问政跟踪
  • 1 2024-05-30
    22:17:38
    周克华 已问政
  • 2 2024-05-31
    08:54:16
    市城管执法局 已转交
  • 3 2024-06-04
    15:03:09
    市城管执法局 已受理
  • 4 2024-06-04
    15:08:50
    市城管执法局 已回复
问政回复
  • 回复单位:市城管执法局
  • 回复时间:2024-06-04 15:08:50

网民朋友:

        您好!您反映的“水务公司怎么算违规分户分表”问题已收悉,我局高度重视,立即组织人员对该情况进行调查核实,现将相关情况反馈如下。

       经调查,该用户母亲于泸州市江阳区况场镇十里街199号3号楼3单元拥有两套房产(均有房产证),分别位于6、7楼,现两套房产均出租。

泸州市兴泸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工作人员于2024年5月在核实水量过程中,发现该用户仅3单元6楼12号一套住房在我司营收系统中显示已安装1块水表(用户编号为0800407564)。用户在2012年购买该处两套房产时,仅办理了一户供水登记,即一块总水表记录两套房产的水量,共同用水。为便于房屋出租后分别计量水费,用户在未办理相关手续的情况下,在6楼房产内私自安装了分表。

根据《四川省城市供水条例》相关规定和《泸州市城市供用水合同》第六条用水人的权利和义务第10点约定,“需要水表分户、移表、扩大供水范围、终止用水、变更户名、变更联系方式或者用水性质的,向供水人申请办理相关手续。”用水人需水表分户,应由用水人向泸州市兴泸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提出申请,由公司负责办理。

       经了解,江阳区供水分公司发出的整改通知单系前期工作人员与用户进行沟通并将相关条例规定进行解释,用户表示怀疑,工作人员随后以整改通知单的形式予以告知。整改通知单引用了《四川省城市供水条例》相关规定,即“违反本条例第四十一条第二款规定,用户未依法办理分户、移表、增容、变更结算水表手续的,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对个人处以一千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罚款,对单位处以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由于信息沟通不畅,用户误将前述整改通知单理解为罚单。

经公司与用户再次沟通,用户母亲已于6月3日上午前往公司营业点办理了分户手续。下午,公司党群工作部就办理情况对用户进行回访,用户表示满意且理解。

感谢您对我市城市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