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政内容
咨询公积金提取问题
- 问政网友:冯治杰
- 问政对象:市公积金中心
- 提问时间:2024-06-01 23:40:51
本人与配偶打算购买首套自住住房,准备夫妻双方共同办理公积金贷款,不使用组合贷。夫妻双方公积金账户都有余额,请问提取两人账户中所有余额需要什么手续?
问政跟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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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6-01
23:40:51 冯治杰 已问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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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6-03
16:48:21 市公积金中心 已受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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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6-04
17:52:38 市公积金中心 已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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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政回复
- 回复单位:市公积金中心
- 回复时间:2024-06-04 17:52:38
尊敬的网友:
您好!您于06月01日咨询的信件收悉,现就您咨询的问题回复如下:
通过与您电话沟通了解到,您准备用公积金贷款购买家庭首套住房。
按照现行公积金提取政策规定:缴存职工及配偶使用公积金贷款购买住房的,在正常还贷满12个月后,可申请按年提取不超过上年还贷总额的公积金,也可办理委托按月提取住房公积金偿还本市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不支持首付款提取。
感谢您对公积金事业的支持和信任,若还有疑问,请拨打归集咨询电话,谢谢!
直属业务部:3108164 2361331 3102791 龙马潭区管理部:2522004 纳溪区管理部:4213698 泸县管理部:8183975 合江县管理部:5261746 叙永县管理部:6225838 古蔺县管理部:7211062
更多信息请登录泸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http://www.sclzgjj.com/”、微信公众号“泸州公积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