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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政内容

锦华城小区楼顶违建 多次反映物业不作为、不制止、不整改

  • 问政网友:有理说得清
  • 问政对象:古蔺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 提问时间:2024-06-03 09:56:47

锦华城小区三栋一单元,小区住户(具体不清楚是那家,物业清楚)将楼顶公摊公共区域(晾晒区)私自改建为民用住房,并砌墙、安装门窗,打围砌墙砖,改为私家养鸡、养狗、种菜区域,侵害本栋楼住户权益,造成楼顶臭气熏天,乱堆乱放易燃物品、存在较大安全隐患,楼顶卫生脏乱差,影响小区小区住户晾晒和正常生活。多次反映物业不作为、不制止、不整改。

问政跟踪
  • 1 2024-06-03
    09:56:47
    有理说得清 已问政
  • 2 2024-06-13
    09:47:19
    古蔺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已受理
  • 3 2024-06-13
    09:48:11
    古蔺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已回复
  • 4 2024-06-13
    10:22:07
    有理说得清 已评价
问政回复
  • 回复单位:古蔺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 回复时间:2024-06-13 09:48:11

网民朋友:

您好!关于您反映锦华城小区三栋一单元楼顶违建问题留言已收悉,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经核实,锦华城小区三栋一单元楼顶公共区域改建住房属存量违法建设,针对存量违法建设,我局将根据拆除计划分类整治,分片区进行逐步拆除。关于楼顶卫生脏乱差问题,根据《泸州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第三十八条第一款第一项“在社区文明方面,公民应当遵守下列规范:(二)不在城镇住宅区内饲养家禽家畜”之规定,我局已责令物业公司加强小区卫生管理并督促业主自行整改。

感谢您的留言,祝您生活愉快!

古蔺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4年6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