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政内容
打算再买一套改善型住房,我们这种情况是按高税率算吗,最低首付是多少
- 问政网友:不再年轻
- 问政对象:市公积金中心
- 提问时间:2024-06-03 14:56:24
我和我老公婚前名下各有一套商品房,老公的在重庆,现在我们打算在泸州再买一套改善型住房,算第几套房呢,是按高税率算吗,最低首付是多少
问政跟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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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6-03
14:56:24 不再年轻 已问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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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6-03
16:50:29 市公积金中心 已受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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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6-11
18:12:05 市公积金中心 已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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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政回复
- 回复单位:市公积金中心
- 回复时间:2024-06-11 18:12:05
尊敬的网友:
您好!经我中心工作人员与您电话沟通了解到,您家庭名下有一套全款住房与一笔商业性住房贷款,按现行政策再购房属于第二套房,利率为3.575%,最低首付比例为30%。
相关贷款政策请登录泸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 “http://zfgjj.luzhou.gov.cn/”、微信公众号“泸州公积金”查询。
若还有疑问,请拨打信贷咨询电话:直属业务部3114548、3127046;龙马潭区管理部2522176;纳溪区管理部 4213698;泸县管理部8181864;合江县管理部5261317;叙永县管理部6225838;古蔺县管理部777156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