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安路阳光小区(安置小区)连物管都没有 希望增设
- 问政网友:hqm
- 问政对象:纳溪区
- 提问时间:2016-01-31 16:23:08
阳光小区是棉花坡镇为引进浙江产业园拆迁征地兴建的原住地居民安置小区,因为小区住户基本全部为农转非人员,小区最大的问题是卫生堪忧…… 我常年在外读书,寒暑假才回来住几个星期,说到小区脏乱差,爸妈总说他们也很注意环保,但总有少部分人不讲究,爱卫生的人看到乱扔乱吐也只能忍气吞声,之前小区自组的物管现在都做不下去了(实际就是小区里几个打歪主意想挣点钱的人组织的,实际打扫卫生的只有2个,管理人员却有五六个,相当于挂职才拿工资),都是农民出身的人,既不懂物管运营,也不懂环保知识,实在看不下去…… 恳请政府出面组建物管,少设虚职,多请干活的人(小区垃圾确实多啊),加强环保宣传与监督(主干道监督横穿马路那样的),加强检查,工作做得不好最好换人,物管费只要宣传到位合情合理,我想大家不会不出的(不出的可以贴名单公告),我说的有点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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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1-31
16:23:08 hqm 已问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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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2-01
11:05:23 纳溪区 已受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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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2-03
10:47:59 纳溪区 已回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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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2-06
19:12:57 hqm 已评价
- 回复单位:纳溪区
- 回复时间:2016-02-03 10:47:59
东升街道办事处回复:
网友:
阳光小区是东升街道安置小区,现有住户581户1783人。小区建成后于2010年4月入住,入住之初由重庆宗山物业公司进行物业管理,每平方米收取0.25元物业管理费。2012年5月,小区选举出业主委员会,委员会由5人组成。2012年7月,小区部分业主觉得宗山物业管理公司没有把小区管理好,将宗山物业公司辞退,由业主委员会代管小区物业管理,小区继续按每平方米0.25元收取物管费。2015年5月,小区的水、电实行卡式智能收费后,大部分业主开始拒绝缴纳物业管理费,致使小区的保洁和管理无法正常进行。2015年11月,在街道和社区的指导下,小区业主委员会进行了换届选举,选举出了新一届业委会,对之前的账务和管理情况由街道纪委进行了调查,未发现在管理中存在违纪情况,并将调查结果对业主进行了通报,但小区业主仍以之前账务不清楚为由拒绝缴纳物业管理费。从2015年10月起至今,小区的卫生保洁由社区临时请人打扫,费用由社区进行垫付,不存在无人打扫的情况。由于安置小区的特殊性,存在管理协调上的困难,从2015年9月起,街道和柿子社区一直在组织新的业委会逐户上门做工作,让业主缴纳物管费,确保小区正常运行。
如有疑问,详情请拨打咨询电话:63596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