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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政内容

关于撤桶并定时定点投放生活垃圾的通告,本人有以下几点问题

  • 问政网友:区区区三区四区
  • 问政对象:龙马潭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 提问时间:2024-06-06 13:09:56

针对关于撤桶定时定点投放生活垃圾的通告,本人有以下几点问题:

  1. 通告上“按照政府推动、全民参与、系统推进、循序渐进的原则”“居民日常产生的生活垃圾需要进行分类投放和处理”请问,社区工作在工作中是否遵循“全民参与”=征询落地小区居民投票意见?请问,小区原本物业保洁工作进行的分类工作为什么不能算是居民日常生产生活垃圾进行的分类投放和处理?若不算,小区业主的物业管理费中的费用是否该减半?

  2. 通告上“为减小环境污染,提升小区居住环境,切实提高生活垃圾分类成效,实现生活垃圾减量”请问,小区定点投放大型垃圾桶,垃圾大量堆积,在室外高温情况下产生的细菌滋生和气味熏烤算不算环境污染?“各小区须取消各楼层内生活垃圾分类桶”请问,“须”意为必须,那各位领导前文遵循的循序渐进的原则是否还有意义?请问,“楼层内生活垃圾分类桶”和定点垃圾分类桶的分类区别在哪里?通过第二点通告内容后文又道“减少和合并”,是否又和前文的“须”自相矛盾?

  3. 通告上“定时定点集中投放点位的选择,应广泛征求小区业主意见,形成方案后公示实施”,请问,前文循序渐进,全民参与原则下的小区业主意见是否征求?请问,在为征求意愿直接要求落地定点方案是否合理?

  4. 通告上“居民委员会、业主委员等应落实责任,协助有关部门和街道办事处做好生活垃圾分类管理相关工作”请问,业主花钱请保洁阿姨做垃圾分类如何不算是一种协助垃圾分类工作?

  5. 通告上“各小区业主应提高生活垃圾分类的使命感和责任感,支持、配合政府相关规定”请问,都未征询各小区业主意见下的规定直接落地,是真的利于民、便于民吗?

问政跟踪
  • 1 2024-06-06
    13:09:56
    区区区三区四区 已问政
  • 2 2024-06-11
    17:09:32
    龙马潭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已受理
  • 3 2024-06-11
    17:17:02
    龙马潭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已回复
问政回复
  • 回复单位:龙马潭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 回复时间:2024-06-11 17:17:02

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回复:

      网友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现回复如下:关于通告中“政府推动、全民参与、系统推进、循序渐进”问题,是按照市上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相关要求和推进垃圾分类工作的系统性和复杂性而进行的表述。2023年1月,《泸州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正式出台,明确了街道、社区、物业公司、业委会等可能作为垃圾分类责任人的单位和团体,应履行责任区垃圾分类管理工作职责,所有居民也应当配合垃圾分类责任人开展辖区内日常分类投放工作。在新形势下,政策要求生活垃圾分类责任人从原来简单的清扫保洁维护、混装混运垃圾,到现在分类收集、分类运输生活垃圾并加强宣传工作,可以说对垃圾分类责任人的工作提出更高要求。同时物业服务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具体价格的定价和变动由主管部门制定相应标准,这与是否开展垃圾分类工作无直接联系。

      关于通告“须”撤除楼层内和小区内零散的垃圾桶,原则上就是必须,也就是我们常提的推进“撤桶并点”工作,该项工作既是各级关于推进垃圾分类工作的要求,也是推进居民分类收集、分类投放生活垃圾、减少垃圾投放的一种方式,但考虑某些小区历史原因和大家生活习惯问题,我们采取了循序渐进原则,不搞一刀切。随着原楼层垃圾桶的撤除、集中在小区的点位进行投放,在小区垃圾总量不变情况下,零星的垃圾收集点就会减少,污染源也大幅减少,此时就需要垃圾分类责任人加强对集中投放点的管理,做到对生活垃圾日产日清,加强公共区域垃圾分类集中投放点的消杀工作。公告中提到的“减少和合并”,是指减少和合并定时定点的投放点,在考虑居民投放方便并满足需求的前提下,垃圾分类责任人可按照配置要求,可尽量在公共区域减少投放点的设置,这也是避免污染源过多的一种重要手段。

      关于通告“集中投放点的选择应广泛征求小区业主意见”,此项正是在制定政策初期,考虑某些小区撤桶后势必会改变居民多年投放习惯和生活习惯而制定,也是循序渐进的一种体现。因此建议垃圾分类责任人在摸排调查基础上,考虑居民出门投放的方便性,在选择集中投放点位、设置集中投放时间等方面广泛征求意见,在形成方案后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关于“业主花钱请保洁人员开展垃圾分类工作”是否算协助垃圾分类工作的问题,垃圾分类工作不仅仅是每个居民或者保洁人员的一项任务,而是一种生活使命感和责任,也并非一个人、一个团体或一个单位能够推进和完成的工作,垃圾分类工作是一项长期性、系统性的工程,需要政府部门、街道社区、物业单位、居委会和居民全民参与,所有单位和个人,均在垃圾分类工作中扮演重要的角色。习总书记也提出:垃圾分类和资源化利用是个系统工程,需要各方协同发力、精准施策、久久为功,需要广大城乡居民积极参与、主动作为。

      感谢您对城市管理工作的关注和支持,祝您生活愉快!如还有其他疑问,请直接与区综合行政执法局联系,以便进一步推进我们的工作,联系电话(0830---2703862)。 

 

                                                         龙马潭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4年6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