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政内容
咨询最新产假规定
- 问政网友:zhanjun123
- 问政对象:合江县
- 提问时间:2016-02-01 10:23:14
尊敬的领导:您好!
我想咨询一下最新的产假是怎么规定的?事业单位编制从2016年2月份开始请产假具体能请多少天产假?注:生育年龄26岁头胎!
2016.02.01
问政跟踪
-
1
2016-02-01
10:23:14 zhanjun123 已问政 -
2
2016-02-03
11:00:55 合江县 已转交 -
3
2016-02-03
14:59:04 合江县 已受理 -
4
2016-02-05
09:22:55 合江县 已回复
111
111
问政回复
- 回复单位:合江县
- 回复时间:2016-02-05 09:22:55
合江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的回复
网友:
你好!
在2016年1月22日后有生育行为的,产假有关规定如下:
一、2012年《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二、1998年四川省人事厅《印发省卫生厅等部门关于确保实行纯母乳喂养的女职工增加一个月产假的通知》:凭爱婴医院出具的纯母乳喂养产假证明,可安排纯母乳喂养的女职工一个月(30天)纯母乳喂养产假,享受出勤待遇。
三、2016年1月22日修正的《四川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延长女方生育假为60天,男方护理假20天。
上述为目前涉及产假方面的规定。请根据自己的生育情况计算具体产假时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