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铁公园里锦庐收取小区业主车位服务费70元/月是否合理?能否提供相关依据?
- 问政网友:不折耳猫
- 问政对象:江阳区市场监管局
- 提问时间:2024-06-11 16:34:42
请提供一下《关于规范住宅物业服务收费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泸江发改价格[2013]5号文件的具体内容,或者提供一下文件下载网页地址。请问川铁公园里锦庐收取小区业主车位服务费70元/月是否合理?能否提供相关依据?
-
1
2024-06-11
16:34:42 不折耳猫 已问政 -
2
2024-06-11
17:21:52 江阳区市场监管局 已转交 -
3
2024-06-13
17:05:25 江阳区市场监管局 已受理 -
4
2024-07-01
16:14:23 江阳区市场监管局 已回复
- 回复单位:江阳区市场监管局,江阳区发展改革局
- 回复时间:2024-07-01 16:14:23
网友您好!现就您问政的问题回复如下:
川铁公园里锦庐小区属于前期物业,由四川川铁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泸州分公司进行管理服务,收费标准应执行政府指导价。根据泸州市江阳区发改局、区住建局《关于规范住宅物业服务收费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泸江发改价格【2013】5号)文件,自购车位停车服务费为≦50元/月。
您所购车位为子母车位,可停放2辆车,但《关于规范住宅物业服务收费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泸江发改价格【2013】5号)文件未明确子母车位的收费标准,鉴于四川川铁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与泸州川铁置业有限责任公司签定的“泸州公园里.锦庐”前期物业服务合同中第七条所列:“车位使用及车辆停放服务费中有产权车位、车库的机动车辆停放服务费50元/个.月”,“泸州公园里.锦庐”自购车位服务费应为50元/个.月。
我局执法人员要求四川川铁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泸州分公司按50元/个.月的标准收取自购车位服务费,并退还前期多收取您的相关费用。2024年7月1日上午,我局工作人员通过座机0830-3172536与你联系,将上述情况告知于您,您表示已知晓办理情况并表示满意。
感谢您对市场监管工作的支持,祝您生活愉快!
江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