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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政内容

关于农税补贴的问题

  • 问政网友:龙堂群
  • 问政对象:合面镇
  • 提问时间:2024-06-14 11:27:07

领导您好!我是纳溪区合面填双凤村的居民,关于农村士地农税补贴我们家是以国家分配士地每年都有全部耕种,(有土地和农田)为什么我们土地没有补贴?这个事情去年下半年就反应到镇上和纳溪区政府,这现在都没有得到解决!希望领导去村上核实为老百姓解决问题?

问政跟踪
  • 1 2024-06-14
    11:27:07
    龙堂群 已问政
  • 2 2024-06-14
    17:17:03
    合面镇 已受理
  • 3 2024-06-17
    10:50:41
    合面镇 已回复
问政回复
  • 回复单位:合面镇
  • 回复时间:2024-06-17 10:50:41

合面镇人民政府回复:

网友:

您好!现将您的问政回复如下:

经核查,您反映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与实计农税补贴亩数有出入的问题,我镇工作人员已联系双凤村村支书,她已与您沟通说明,跟您解释了您提供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和农户的补贴面积图片是稻谷补贴面积,不是耕地地力保护补贴面积。农税补贴现在更名为耕地地力地力保护补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面积的认定:根据《泸州市纳溪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纳溪区2023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实施方案的通知》(泸纳府办函【2023】25号)文件精神,以土地二轮承包面积为基础依据,按排除法进行调整。对农户的耕地地力保护补贴面积进行核实登记。对已作为畜牧养殖场使用的耕地、林地、成片粮田转为设施农业用地、非农业征(占)用耕地等已改变用途的耕地,以及长年抛荒地、占补平衡中“补”的面积和质量达不到耕种条件的耕地等不给予补贴。按照《四川省财政厅 四川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做好 2021 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工作的通知》(川财农〔2021〕16 号)文件要求,对抛荒一年以上的,取消次年补贴资格,确保耕地数量不减少、质量不降低。根据《泸州市纳溪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纳溪区2023年稻谷目标价格补贴实施方案的通知》(泸纳府办函【2023】51号)文件精神,稻谷种植面积以确权面积为基准,凡撂荒耕地或实际未种植稻谷的耕地不得作为种植面积上报。对国家明确退耕的土地、未经批准开垦的土地等非法耕地上种植的稻谷不予补贴。

感谢您对我镇工作的理解和支持!祝您生活愉快!如还有疑问,可再咨询合面镇人民政府:0830-890729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