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政内容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补缴政策咨询
- 问政网友:愤怒的小蘑菇
- 问政对象:古蔺县人社局
- 提问时间:2024-06-18 10:56:15
我母亲1965年生人,2020年开始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多年多次咨询双沙镇和古蔺县社保部门,均回复不能一次性补缴满15年。但,我咨询江阳、龙马、纳溪三区社保部门,1965年及以前生人都能一次性补缴,为何古蔺县不能一次性补缴?同属一个泸州市,而且省标准缴费为啥古蔺县政策不一致?
问政跟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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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6-18
10:56:15 愤怒的小蘑菇 已问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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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6-19
09:20:10 古蔺县人社局 已受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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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6-24
16:05:33 古蔺县人社局 已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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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政回复
- 回复单位:古蔺县人社局
- 回复时间:2024-06-24 16:05:33
市民朋友:
您好!您通过泸州市网络问政平台留言咨询的内容已收悉,现就咨询内容回复如下。
社保局工作人员已通过电话向您介绍泸州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相关政策,泸州各区县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政策实施的时间节点不同,到龄后可补缴的情况就不一样。古蔺县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是2010年实施的,结合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政策规定和我县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实施时间节点,1964年12月31日以前出生的人员自2011年参保起逐年缴费至60周岁,允许一次性补缴但不享受相应的政府补贴,累计缴费不超过15年;1965年1月1日以后出生人员自参保当年起逐年缴费,累计缴费不少于15年。
经查,按照您母亲的情况,到龄后暂时不能办理一次性补缴并申领待遇。后期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补缴政策若有变化,敬请关注。
咨询单位:古蔺县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
单位地址:四川省泸州市古蔺县政务大厅
联系电话:0830-7205816
感谢您的留言,祝您生活愉快!
古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6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