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酒城创新人才聚集行动”人才住房保障三类人才的认定咨询
- 问政网友:国华先生
- 问政对象: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 提问时间:2024-06-28 16:17:15
根据泸州市加快推进“酒城人才聚集 行动”支持人才在泸置业 实施细则这个文件,是不是还有个补充通知。本人于19年8月入职省属驻地泸州的单位,2023年4月入职城区泸州市属单位,副高职称,是否满足三类人才购房补贴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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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6-28
16:17:15 国华先生 已问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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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7-01
09:30:33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已转交 -
3
2024-07-05
10:23:33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已受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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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7-05
10:24:59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已回复
- 回复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 回复时间:2024-07-05 10:24:59
市民朋友:
您好!您通过网络问政反映的“ 关于“酒城创新人才聚集行动”人才住房保障三类人才的认定咨询 ”已收悉,7月5日已与您电话联系,解释相关政策。现将处理情况回复如下:
首先,非常感谢您对我市人才政策的关注。根据《中共泸州市委组织部和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泸州市“酒城创新人才聚集行动”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泸组发〔2021〕2 号,以下简称《方案》)精神,关于人才享受安家政策问题,按照《方案》要求,从2021年8月24日—2023年8月23日期间,对全职新引进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在泸新创办企业首次投资额在500万元以上并带动就业在10人以上的高级企业经营管理人才以及省级及以上体育行业的运动员、教练员,经用人单位申请,主管部门审批,可以享受最长3年的免租金入住青年人才公寓待遇,在泸持续工作满3年以上且在市中心城区建设用地范围内购买首套新建商品住房的,经认定可以享受10万元的人才安居补助。
当前,泸州正深入推进“酒城人才聚集行动”,热忱欢迎您来泸州就业创业、施展才华,为实施“一体两翼”特色发展战略,奋力建设新时代区域中心城市贡献力量。
感谢你的来电,祝您生活愉快!
承办人: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
联系电话:2739973
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7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