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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政内容

有关危房拆除 是怎么补偿标准的?

  • 问政网友:15625306056
  • 问政对象:石桥镇
  • 提问时间:2024-07-01 13:28:01

我外公是石桥镇新民街的居民,十几年前他在单位宿舍院里买了一户土墙瓦房,后来政府统一办理居民房产证就把资料上交办理了,可这过了十几年,房产证没办下来,我外公也过世6年了,最近新民街的领导说要拆除我外公房子,说是危房,补偿1千元……我就想想问问有关这危房拆除怎么补偿标准的?

问政跟踪
  • 1 2024-07-01
    13:28:01
    15625306056 已问政
  • 2 2024-07-02
    11:42:58
    石桥镇 已受理
  • 3 2024-07-04
    15:41:47
    石桥镇 已回复
  • 4 2024-07-04
    22:35:59
    15625306056 已评价
问政回复
  • 回复单位:石桥镇
  • 回复时间:2024-07-04 15:41:47

网友(15625306056):

您好,您在“有话请您说-泸州市网络问政平台”咨询“
有关危房拆除是怎么补偿标准的?”的问政已收悉,经调查核实,现回复如下:

经调查:您外公所购买房屋位于泸州市新民煤矿矿区(现已关闭),该房屋及相邻两间房屋均系危房(已经垮塌的土坯房),存在严重安全隐患。您外公相邻的房屋已经确定要进行拆除,您外公的房屋是否拆除正在征询您母亲的意见,若您母亲同意拆除,则由拆除单位与您母亲协商补偿事项,如您母亲不同意拆除,请做好危房的工程整治措施(即维修加固处理)及安全管理工作。

如您有疑问,请联系石桥镇人民政府,联系人:陈川,联系电话:0830-88754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