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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政内容

反映擅自占用他人基本农田建设的房屋拆除问题

  • 问政网友:冰枫
  • 问政对象:玉蟾街道
  • 提问时间:2024-07-01 15:18:13

问题描述:泸县玉蟾街道龙潮村一社冲底下王明湘一家,在邻居李忠周全家不在家且不知情的情况下,擅自在李忠周家承包的基本农田--白鹤田里加盖了2间房舍。泸县2021年9.16地震后,王明湘家又以本社社员王之奎(身份证号:510521********0174,系王明湘家亲属)家为名,挨着前述占用基本农田的房屋又修建了几间房屋,且前述全部房屋均连通使用并形成为整体。前段时间,王之奎向李忠周明确表示,前述房屋(包括擅自占用李忠周家基本农田修建的2间房屋)均为其家庭所有并正在申请办理相关房屋产权证书。

咨询问题:

1、请核实并答复该擅自占用李忠周家基本农田所建房屋的房屋产权办理情况;

2、请答复该擅自占用李忠周家基本农田建设的2间房屋的拆除执法部门及其具体执法拆除计划。

3、如不能通过执法拆除,请答复李忠周家基本农田被他人擅自侵占修建房舍后的政府处置方案。

问政跟踪
  • 1 2024-07-01
    15:18:13
    冰枫 已问政
  • 2 2024-07-04
    08:54:13
    玉蟾街道 已受理
  • 3 2024-07-04
    09:00:45
    玉蟾街道 已回复
  • 4 2024-07-04
    09:33:21
    冰枫 已评价
问政回复
  • 回复单位:玉蟾街道
  • 回复时间:2024-07-04 09:00:45

网民朋友:

您好!您在“有话请您说-泸州市网络问政平台”上关于反映擅自占用他人基本农田建设的房屋拆除相关问题,我们已收悉并及时派员了解相关情况,现回复如下。

经相关部门及龙朝村核实情况如下:1.此处鱼塘二轮土地承包的承包责任人为李忠周,后由李忠周流转给王明湘的父亲王之勋用于喂鱼,王明湘家每年付租金给李忠周家;2.此处建筑并非2021年9月16日后才修建;3.照片中房屋(砖房)并未占用基本农田,且修建位置位于王家院坝内。水面搭建建筑为附属设施,为王明湘放鱼饲料所用,未计入产权证面积。

综上,回复如下:1.经核实,此处房屋未占用基本农田;2.产权证办理情况为群众私人信息,非常抱歉不能向您答复产权证办理情况。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请致电玉蟾街道龙朝村,电话:0830-73379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