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润燃气请给予合法合规合理的解释 为用户做实事
- 问政网友:华华zhaoh
- 问政对象:华润兴泸燃气公司
- 提问时间:2024-07-02 10:01:06
本人在龙马潭春晖石油小区住宅出租,租户于2024年3月2号搬离至今空置。所查气费欠51元截止至3月已交纳。至今年4月9号燃气公司再发信息,欠费起202403截止2024年04月,合计欠费本金86.66元,我打电话至客户热线,被热线告知3月交的气费是截止到2023年12月的,本次欠费信息才是截止到3月4号的。虽然对燃气公司抄表周期混淆未公示,我还是缴纳了此次气费。
至6月,我在微信交费上再次看到欠燃气费62.35元,又致电客户热线咨询,热线说这次欠费是3月至6月的,在我告知无人居住后,客户联系一男员工联系我,同样告知此次欠费是3月至6月的,上次的费用至3月4号截止。后我告知无人居中住,又说之前是估抄表没抄到位,我不认可这说法,员工说给领导汇报便后无联系。
本人于一周后(6月24日)致电12345,燃气公司工作员于3天后打个电话问两句,然后说给领导汇报同样也无联系。本人质疑华润燃气公司:1、信息无公示抄表周期,无燃气起度止度明确认告知用户,气费存在疑问。2、客户和员工均说估抄,有什么政策文件规定以估抄上量计费,造成损失谁承担?3、产生未用气月分的气费说明是燃气公司单方面说词,且开始明确告知3月4号有截止日期,后改说法,不能说服用户。作为国企,态度傲慢不解决问题,即便打市民热线也同样敷衍用户,这是国企的应有的服务态度?
本人诉求,燃气公司给予合法合规合理的解释,并为用户解决问题,改便服务作风,为用户做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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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7-02
10:01:06 华华zhaoh 已问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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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7-02
15:37:07 华润兴泸燃气公司 已受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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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7-04
16:30:02 华润兴泸燃气公司 已回复
- 回复单位:华润兴泸燃气公司
- 回复时间:2024-07-04 16:30:02
尊敬的用户:
您好!您的问题我司已收悉,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2024年7月3日11:06联系您,解释气费问题。经沟通解释,您表示满意且接受,非常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与支持。
如有关燃气使用方面的问题,欢迎致电我司24小时服务热线2585777。祝你生活愉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