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政内容
众城溪山宸院开发商欺诈消费者
- 问政网友:以微知明
- 问政对象:泸县市场监管局
- 提问时间:2024-07-03 13:56:41
2023年1月11日,本人在泸县众城溪山宸院三期按揭期房一套,在支付首付款时候,售楼经办人员在流程单上写有赠送5项家电,分别为:全自动滚筒洗衣机,双开门冰箱,客厅立式空调一台,卧室壁挂式空调一台,75寸电视一台。告知将在接房后,开发商统一购买。
2024年4月27日,办理了接房手续。5月6日,本人联系了售房部经办人员什么时候提供家电,告知要先登记,我告知要装修帮我登记;6月12日再次询问家电进度,告知预计6月底到货;7月3日,由于装修进度需要安装空调铜管,再次询问售房部,查询后告知我不在第一批次采购名单,并且告诉我,我的赠送家电变成了“冰箱,洗衣机,电视,空气炸锅,熨斗”,反复沟通后无果。
白纸黑字都能抵赖,这不是我赤裸裸欺诈消费者吗?现附相关证据,举报投诉溪山宸院开发商,请相关部门保护我的合法正当权益不受侵害。
问政跟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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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7-03
13:56:41 以微知明 已问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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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7-03
15:52:44 泸县市场监管局 已受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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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7-09
11:25:03 泸县市场监管局 已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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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政回复
- 回复单位:泸县市场监管局
- 回复时间:2024-07-09 11:25:03
网民朋友:
您好!您通过网络问政反映的“众城溪山宸院开发商欺诈消费者”问题已收悉,现将处理情况回复如下:
经组织调解,7月9日双方已达成一致意见,泸县众城溪山宸院开发商同意按照之前的约定履行赠送家电一事。
我局工作人员于7月9日与您电话联系沟通,您表示已知晓办理情况。
感谢您的问政,祝您生活愉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