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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政内容

烟囱油烟侵入我家熏黄熏黑房间,至今未把保险窗油渍清除,房间墙壁也没粉刷

  • 问政网友:LIU071031
  • 问政对象:纳溪区综合执法局
  • 提问时间:2024-07-04 13:05:51

相关主管部门:

        我是护国镇护国岩小区9号楼1单元2楼2号业主住家户,楼下是一家火锅店,烟囱出口以前就在我家窗户附近,他们炒火锅料或者营业厨房油烟很大,我家窗台油渍很多,根本不敢开窗户,长年累月至少开了7-8年了。油烟侵入我的几个房间,屋顶墙壁都变黄黑了,护国镇综治办工作人员让火锅店把烟囱接到楼顶去了,烟囱出口位置加了个雨棚。窗子油渍至今没有清除,房屋房间被熏的至今没处理。综治办人员要求我去找鉴定机构鉴定,我是受害者,我跟他讲房间吊顶撬开就知道是漏水还是油烟造成的一眼就知道了,他明确不到现场去看。我对他们的处理是不满意的,好几个人给我打电话要求修改评价。7月1号收到短信被第三方评价为满意,第三方是谁?他去过我家房间实地考察看了?现在要求火锅店老板把我家房间的墙壁粉刷好,窗台保险窗油渍清理干净。

        前边跟火锅店沟通无数次,也跟镇综治办反应了,就是不作为嘛。希望主管部门排除种种困难能解决! 联系电话13608092365


问政跟踪
  • 1 2024-07-04
    13:05:51
    LIU071031 已问政
  • 2 2024-07-09
    11:48:07
    纳溪区综合执法局 已转交
  • 3 2024-07-15
    09:50:13
    纳溪区综合执法局 已受理
  • 4 2024-07-15
    16:39:49
    纳溪区综合执法局 已回复
问政回复
  • 回复单位:纳溪区综合执法局
  • 回复时间:2024-07-15 16:39:49

网友:

您好!现将您的问政回复如下:

2024年7月11日,我局执法人员联合护国镇综合行政执法队到现场进行查看。经查,您所反映的烟囱油烟排放者为“友缘火锅”餐饮店。针对该店未安装油烟净化设施的行为,护国镇综合行政执法队已对该店下发了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要求其在7月16日前安装并正常使用油烟净化器。另外,经我局现场调解,该店业主已同意在油烟净化设施安装完毕后对您的住宅窗台保险窗进行清洗。后续我局将督促该店进行整改落实,解决油烟扰民问题。

我局执法人员已于7月11日与您电话联系沟通,您表示已知晓办理情况,同时希望您继续保持监督,随时可与我局进行沟通。

感谢您的来电,祝您生活愉快!

承办人:泸州市纳溪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联系电话:0830-4281458

    泸州市纳溪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4年7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