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政内容
咨询关于户口办理的问题
- 问政网友:asxzw1985
- 问政对象:纳溪区
- 提问时间:2016-02-14 09:07:43
我是07年到泸天化工作的大学生。当时办理的是集体户口,2011年我在纳溪永宁街道购买商品房(按揭),但一直未办理转户手续。我想请问下,在纳溪区从集体户口迁到我房屋下,需要提供哪些资料和档案,具体的办理流程是怎样的呢?谢谢!
问政跟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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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2-14
09:07:43 asxzw1985 已问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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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2-15
11:11:20 纳溪区 已受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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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2-15
15:06:07 纳溪区 已回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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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2-16
16:18:30 asxzw1985 已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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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政回复
- 回复单位:纳溪区
- 回复时间:2016-02-15 15:06:07
泸州市公安局纳溪区分局回复
网友:
你好!根据你反映的情况,依据《泸州市公安局户籍管理通则》第十九条之规定,你可以按照购房入户的方式迁入,并在纳溪区公安分局永宁派出所户籍窗口办理。建议你先到派出所户籍窗口进行详细咨询。申请购房迁入所需资料如下:
1、产权人书面申请;
2、《申请入户审批表》;
3、《房屋产权证》或购房正式合同及正式发票(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4、申请人《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5、民政部门开具的所购住房的门楼牌号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