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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政内容

咨询关于户口办理的问题

  • 问政网友:asxzw1985
  • 问政对象:纳溪区
  • 提问时间:2016-02-14 09:07:43

我是07年到泸天化工作的大学生。当时办理的是集体户口,2011年我在纳溪永宁街道购买商品房(按揭),但一直未办理转户手续。我想请问下,在纳溪区从集体户口迁到我房屋下,需要提供哪些资料和档案,具体的办理流程是怎样的呢?谢谢!

问政跟踪
  • 1 2016-02-14
    09:07:43
    asxzw1985 已问政
  • 2 2016-02-15
    11:11:20
    纳溪区 已受理
  • 3 2016-02-15
    15:06:07
    纳溪区 已回复
  • 4 2016-02-16
    16:18:30
    asxzw1985 已评价
问政回复
  • 回复单位:纳溪区
  • 回复时间:2016-02-15 15:06:07

泸州市公安局纳溪区分局回复

网友:

你好!根据你反映的情况,依据《泸州市公安局户籍管理通则》第十九条之规定,你可以按照购房入户的方式迁入,并在纳溪区公安分局永宁派出所户籍窗口办理。建议你先到派出所户籍窗口进行详细咨询。申请购房迁入所需资料如下:

1、产权人书面申请;

2、《申请入户审批表》;

3、《房屋产权证》或购房正式合同及正式发票(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4、申请人《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5、民政部门开具的所购住房的门楼牌号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