燃气企业换表收费核准依据
- 问政网友:17楼
- 问政对象:市发展改革委
- 提问时间:2024-07-13 22:30:58
近期,在咨询燃气企业未征询用户意见安装G2.5型不符合用户需求,在未开通燃气情况下换表仍要收取费用时,相关部门回复“华润兴泸燃气公司的收费标准在向政府相关部门备案时明确规定,对于已经安装燃气表的住户,如果因为个人需求想要更换气表,我们将收取费用进行更换。”那么请问:
燃气企业挂表未考虑用户实际需求,在未开通燃气情况下更换气表是否需要收取费用?
华润燃气公司更换燃气表收费标准是否向有关部门备案,备案价格是否由价格主管部门制定?
如果由价格主管部门制定,是否按《关于规范城镇燃气工程安装收费的指导意见》要求“通过门户网站等指定平台向社会公开价格水平和相关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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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7-13
22:30:58 17楼 已问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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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7-23
11:52:38 市发展改革委 已受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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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7-23
11:53:36 市发展改革委 已回复
- 回复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 回复时间:2024-07-23 11:53:36
尊敬的网民朋友:
您好,您所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现将有关政策情况回复如下。
一、根据四川省发展改革委等8部门《关于印发〈四川省清理规范城镇供水供电供气供暖行业收费 促进行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21)354号)规定,为满足用户个性化需求所提供的延伸服务纳入收费项目。因此,因用户需求更换气表属于可收费项目。
二、根据四川省发展改革委《关于放开水电气工程安装及检查维修价格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15)884号)规定,放开燃气工程安装价格,实行市场调节价,由燃气工程安装企业参照有关工程定额计价规定自主确定,并抄送发展改革、市场监管和行业主管部门。气表更换属于工程安装范围,具体收费价格可由用户与企业协商确定。
三、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规范城镇燃气工程安装收费的指导意见》(发改价格〔2019〕1131号)规定,燃气工程安装收费标准由价格主管部门制定的,由价格主管部门通过门户网站等向社会公开;燃气工程安装收费标准放开的,由燃气工程安装企业对收费标准和价格进行公示。从2015年12月14日起,四川省放开燃气工程安装价格以来,我委不再制定燃气工程安装收费标准。
感谢您对价格工作的关注和支持,祝您生活愉快!
泸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7.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