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管理问题
- 问政网友:liao076
- 问政对象:北城街道
- 提问时间:2024-07-20 16:16:55
7月20日下午14时40分左右,我驾车进入东门口佳乐江景楼小区,在车库转弯处,一裸露钢筋支出墙体大概30公分造成我车辆划伤,我已每年按时缴纳相关物业费用,请问物业是否应承担责任,该墙体是否归物业公司维修维护保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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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7-20
16:16:55 liao076 已问政 -
2
2024-07-21
10:06:02 北城街道 已受理 -
3
2024-07-25
09:53:41 北城街道 已回复
- 回复单位:北城街道
- 回复时间:2024-07-25 09:53:41
网友你好!现就你的问政回复如下:
市民朋友:
您好!您在“泸州市网络问政平台”反映的“7月20日下午14时40分左右,我驾车进入东门口佳乐江景楼小区,在车库转弯处,一裸露钢筋支出墙体大概30公分造成我车辆划伤,我已每年按时缴纳相关物业费用,请问物业是否应承担责任,该墙体是否归物业公司维修维护保养。”问题的信件收悉,现将相关情况回复如下:
街道和社区收到信件后,第一时间与佳乐江景楼物业负责人、停车场经营者进行了联系,并于2024年7月24日共同到现场核实情况并与您取得联系,现将相关问题进行答复:
经现场了解,目前佳乐江景楼停车场车位部分为业主个人所有和私人停车,一部分为经营单位所有并开放对外停车业务。停车场的实际经营和管理单位为个体经营户吴炳虹:佳乐江景楼物业负责人表示物业公司并未负责小区停车场的经营和管理,只负责日常卫生维护。
经现场查勘,停车场建筑物因车子刮擦造成了一定的破损,钢筋裸露,根据《四川省物业管理条例》第五章第六十一条规定:物业服务事项包含建筑物共有部位的维护和管理,该墙体属于整体公共建筑的一部分,权属归全体业主,物业公司为小区提供物业管理服务,物应提供维修维护服务和责任。街道物业服务中心已于7月24日要求佳乐江景楼物业公司对停车场(柱子)损坏部分进行维修整改。现场确认已经对钢筋裸露情况进行处理,消除安全隐患。
根据您反映的车辆被划伤物业是否应承担责任,经街道与物业公司和车库经营管理户沟通,愿意与你进一步沟通协调解决,建议您和物业公司、停车场经营者进一步协商解决,如协商未达成或不满意,你也可以通过法律途径来捍卫自己的合法权益。
若有需要,街道或社区可以搭建协商平台,联系电话:6565831。
感谢您关心支持我们的工作,希望提出更多更好的意见和建议。祝您生活愉
快!
北城街道办事处
2024年7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