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办:市纪委监委机关、市委宣传部、市委网信办

承办:泸州市融媒体中心

执行:泸州新闻网

问政内容

因公受伤如何解决最低生活保障问题

  • 问政网友:狂想曲
  • 问政对象:大桥镇
  • 提问时间:2024-07-22 13:03:09

陈朝清于1981年4月14日,为生产队搬运水管栽秧因公受伤,导致二级残疾,无劳动能力至今,现要求解决最低生活保障问题。

问政跟踪
  • 1 2024-07-22
    13:03:09
    狂想曲 已问政
  • 2 2024-07-22
    17:25:12
    大桥镇 已受理
  • 3 2024-07-29
    19:47:17
    大桥镇 已回复
  • 4 2024-07-29
    20:06:15
    狂想曲 已评价
问政回复
  • 回复单位:大桥镇
  • 回复时间:2024-07-29 19:47:17

合江县大桥镇人民政府

关于“因公受伤如何解决最低生活保障问题”网络问政的回复


市民朋友:

您好!您通过网络问政热线反映的“陈朝清于1981年4月14日,为生产队搬运水管栽秧因公受伤,导致二级残疾,无劳动能力至今,现要求解决最低生活保障问题”已收悉,我单位已于7月29日进行了认真核实,现将处理情况回复如下:

你户家庭情况为户主陈朝清和配偶王启程,儿子陈登模,儿媳周利梅,孙女陈曼月、陈亭6人共同生活在将军湖村8社,其中陈朝清和王启程两人享受低保1000元/月。2024年低保复查复核家庭财产比对信息提示,户主陈朝清和配偶王启程在将军湖村老家的房屋面积是180平方米,儿子陈登模2023年在泸州市江阳区春华路购置1处房产,面积96.45平方米。

根据《泸州市最低生活保障工作规程》(泸市民发〔2023〕102 号)第四章第十六条相关规定,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拥有两套以上(含两套)(不含C、D 级危房)住房且建筑面积超过 140 平方米的不得享受低保。大桥镇社事办根据该规定拟于2024年8月取消陈朝清、王启程低保。

大桥镇工作人员于7月29日与您电话联系沟通,您表示已知晓办理情况。

感谢你的来电,祝你生活愉快!

承办人:张月

联系电话:18515725251

 

合江县大桥镇人民政府   

                  2024年7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