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政内容
建议泸县县城内可以投放共享单车或者电瓶车
- 问政网友:风鸢
- 问政对象:泸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 提问时间:2024-07-23 10:33:28
建议泸县县城内可以投放共享单车或者电瓶车,泸县县城内地势平坦,骑车很方便,而且也设有非机动车道,县城内居民大多也是采用的电瓶车出行,既环保又便捷。公交车太不方便,了需要等很长时间才有一班车,有的时候走路都走到目的地了,公交车都还没来。
问政跟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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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7-23
10:33:28 风鸢 已问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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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7-23
17:03:21 泸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已受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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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7-24
17:30:14 泸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已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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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政回复
- 回复单位:泸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 回复时间:2024-07-24 17:30:14
泸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回复
网友“风鸢”,您好!您在“有话请您说—泸州市网络问政平台”建议泸县县城可以投放共享单车或者电瓶车的问题已收悉,现回复如下:
我局曾多次到宜宾、内江等地区开展共享单车运营调研,运营需要综合考虑多方因素,因各种制约因素我县暂不具备开展共享单车运营的条件。
一是安全隐患的制约,我县目前部分路段未完善非机动车道,共享单车投用将和机动车辆在城市道路中混行,极易引发交通事故,存在极大的安全隐患。二是非机动车辆停放的制约,城区人行道普遍较窄,无合适位置规划共享单车停车位,共享单车势必沿街随意停放,影响泸县市容市貌。三是法律法规缺失的制约,目前国家、省、市暂未出台相应的共享单车市场监管法规,近年全国各地共享单车企业因管理、服务、调度等能力不足,引起共享单车在营运管理的失衡。
如有疑问,请咨询我局市容市政管理股,咨询电话:0830-8183658。
7月24日,与您电话联系,您表示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