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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政内容

产假和哺乳假有区别吗?

  • 问政网友:手机端用户
  • 问政对象:江阳区
  • 提问时间:2016-02-15 16:20:10
现在新闻上报道产假是158天,请问还有另外的哺乳假吗?
问政跟踪
  • 1 2016-02-15
    16:20:10
    手机端用户 已问政
  • 2 2016-02-16
    08:59:03
    江阳区 已转交
  • 3 2016-02-16
    15:19:20
    江阳区 已转交
  • 4 2016-02-17
    10:49:34
    江阳区 已受理
  • 5 2016-02-18
    10:33:02
    江阳区 已回复
问政回复
  • 回复单位:江阳区
  • 回复时间:2016-02-18 10:33:02

江阳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回复

网友你好!现就你问政的问题作如下回复:

    产假和哺乳假是有区别的。哺乳假的规定是根据《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第九条,有不满一周岁婴儿的女职工,其所在单位应当在每班劳动时间内给予其两次哺乳(含人工喂养)时间,每次三十分钟。多胞胎生育的,每多哺乳一个婴儿,每次哺乳时间增加三十分钟。女职工每班劳动时间内的两次哺乳时间,可以合并使用。哺乳时间和在本单位内哺乳往返途中的时间,算作劳动时间。另外根据《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实施办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实行纯母乳喂养的女职工增加一个月产假,产假视为出勤。同时《四川省人事厅印发省卫生厅等部门关于确保实行纯母乳喂养的女职工增加一个月产假的通知》(川人福[1998]1号)规定,各单位必须凭爱婴医院出具的纯母乳喂养产假证明才能安排纯母乳喂养的女职工一个月纯母乳喂养产假,享受出勤待遇。

   如需咨询其他休假的相关新政策规定,请咨询劳动和社会保障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