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政内容
泊瑜伽普拉提馆未向客户开具发票
- 问政网友:是人说梦
- 问政对象:龙马潭区税务局
- 提问时间:2024-07-25 15:54:51
2023年5月24日向泊瑜伽购买了4000元20节私教课程,2024年7月24日向泊瑜伽购买了6615元35节私教课,未开具收据、发票,涉嫌偷税漏税。
问政跟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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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7-25
15:54:51 是人说梦 已问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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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12
11:11:45 龙马潭区税务局 已受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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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12
11:13:05 龙马潭区税务局 已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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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政回复
- 回复单位:龙马潭区税务局
- 回复时间:2024-08-12 11:13:05
“是人说梦”市民朋友:
你好!你通过泸州市12345政务服务热线反映的“2023年5月24日向泊瑜伽购买了4000元20节私教课程,2024年7月24日向泊瑜伽购买了6615元35节私教课,未开具收据、发票,涉嫌偷税漏税。”已收悉,我单位已于7月30日至31日进行了认真调查核实,现将处理情况回复如下:
经调查,举报人“是人说梦”(电话18111173731)于2023年5月24日和2024年7月24日向泊瑜伽(四川花伽健身管理有限公司91510504MAC7MKADX8)购买了共计10615元的私教课程属实。通过税务辅导、双方协商,2024年7月30日泊瑜伽(四川花伽健身管理有限公司91510504MAC7MKADX8)向举报人开具了10615元的电子普通发票(发票号码:245512000000155155094),举报人表示满意。
感谢你的来电,祝你生活愉快!
龙马潭区税务局胡市税务分局
2024年7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