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办:市纪委监委机关、市委宣传部、市委网信办

承办:泸州市融媒体中心

执行:泸州新闻网

问政内容

泸州客运站收费员乱收费

  • 问政网友:budong
  • 问政对象:龙马潭区交通运输局
  • 提问时间:2024-07-27 09:30:18

7月27日,我在泸州客运站乘坐车牌号川V18656从泸州到康定的客车,我携带了一个自行车前轮,一个带后轮的自行车架,该车收费员,未向我出示、说明收费的文件、依据,强行向我额外收取100元。我想问,作为乘客,已交了车费,难道还要为携带的行李额外付费?还是有规定,一个自行车前轮,一个带后轮的自行车架不是行李呢?如果没有明确的收费规定,我要求该收费员退还乱收的费用,向我道歉,并接受乱收费的处罚。

问政跟踪
  • 1 2024-07-27
    09:30:18
    budong 已问政
  • 2 2024-07-29
    15:50:53
    龙马潭区交通运输局 已转交
  • 3 2024-07-30
    15:27:53
    龙马潭区交通运输局 已受理
  • 4 2024-07-31
    17:40:36
    龙马潭区交通运输局 已回复
问政回复
  • 回复单位:龙马潭区交通运输局
  • 回复时间:2024-07-31 17:40:36

网民朋友:

       您好,您通过泸州网络问政平台反映的“泸州客运站收费员乱收费”问题已收悉,我局高度重视,已于7月31日进行了认真调查核实,现将相关情况回复如下。

       经核实,车牌号川V18656属于康定运输公司,不属于泸州市道路运输企业运营车辆,我局无法处理。据了解,你已通过其他方式维权,康定运输公司已对你所反映的情况作出相应处理。如有疑问,请您继续与康定运输公司联系。泸州市龙马潭区交通运输局联系电话:08303652719。

       感谢您的留言,祝您生活愉快。

                       泸州市龙马潭区交通运输局

                            2024年7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