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政内容
五保户住院报销情况
- 问政网友:yuailuo5
- 问政对象:纳溪区医保局
- 提问时间:2024-07-27 17:05:24
咨询一下五保户每年县级及以上医院门诊检查经及门诊住院次数有无限制以及住院费用的报销情况。
问政跟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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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7-27
17:05:24 yuailuo5 已问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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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7-30
09:35:36 纳溪区医保局 已受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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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7-30
09:38:40 纳溪区医保局 已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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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政回复
- 回复单位:纳溪区医保局
- 回复时间:2024-07-30 09:38:40
泸州市纳溪区医疗保障局回复
网友:
您好!现将您的问政回复如下:
根据泸州市医疗保障局、泸州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泸州市税务局关于印发《泸州市基本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实施细则》的通知(泸市医保发〔2022〕44号)文件精神,基本医疗保险待遇门诊和住院费用的报销无次数限制,但是有金额限制。居民医保门诊统筹一个自然年度支付限额为每人每年130元,住院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为每年18万元。
根据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泸州市健全重特大疾病医疗保险和救助制度实施办法》的通知(泸市府办规〔2022〕8号)文件规定,农村特困人员在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符合基本医保政策范围内的普通门诊医疗费用,给予全额救助,年度救助限额为500元,不限次数;门诊特殊疾病和住院医疗费用经基本医保、大病保险等报销后个人负担的政策范围内医疗费用给予全额救助,不限次数,住院需按要求规范转诊。
门诊特殊疾病、居民大病和医疗救助具体政策已向您电话告知,您表示已知晓。
感谢您对我区医保工作的支持和理解,如有其他疑问,请咨询纳溪区医保局,联系电话:0830-4215066或0830-426087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