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政内容
工厂辞职相关问题
- 问政网友:网友44482253
- 问政对象:四川泸州白酒产业园区管委会
- 提问时间:2024-07-29 11:17:12
泸州盛佳包装有限公司,在工厂里辞工找主管,总经理不签,我是从辞工单交上去起工作一个月满,就不去工厂了吗
问政跟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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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7-29
11:17:12 网友44482253 已问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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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06
15:22:03 四川泸州白酒产业园区管委会 已受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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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06
15:22:38 四川泸州白酒产业园区管委会 已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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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政回复
- 回复单位:四川泸州白酒产业园区管委会
- 回复时间:2024-08-06 15:22:38
市民朋友:
您好!您通过泸州市问政平台反映的工厂辞职相关问题已收悉。
根据你所反映的情况,酒业园区管委会工作人员已与你本人和企业都进行了联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章第三十一条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
第三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随时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内的;
(二)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三)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
再次感谢您对园区管委会工作的信任和支持,祝您工作顺利、生活愉快。
四川泸州白酒产业园区管委会
2024年8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