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政内容
泸州嘉鑫汽贸有限公司在纳溪管辖地无证照经营欺骗消费者
- 问政网友:忠诚1
- 问政对象:纳溪区市场监管局
- 提问时间:2024-08-06 10:21:40
七月我朋友在泸州嘉鑫汽贸有限公司纳溪店禁不住该公司店员的诓骗,伪造我的旧车置换新车委托书,未经我同意,悄悄将我名下的汽车以旧车置换新车活动为名,试图骗取捷途汽车厂家购车补贴3万元和泸州市商务局补贴每辆车1.5万元。后经多次报警处理,已经还回了我的旧车,但车子受损严重,但应给我已付全款的新车上牌,该公司又不给我上新车牌,又不准我全款退他新车。
此次购车合同未经我同意签订,旧车置换委托书伪造我签名,后经调查发现更是和一家纳溪区无证经营多月的公司签订购车合同,已涉嫌购车合同无效,敬请相关职能部门严厉查处该公司的不法行为,赔偿我的损失为谢。
问政跟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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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06
10:21:40 忠诚1 已问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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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07
16:00:48 纳溪区市场监管局 已受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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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07
16:33:35 纳溪区市场监管局 已回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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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10
10:21:35 忠诚1 已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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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政回复
- 回复单位:纳溪区市场监管局
- 回复时间:2024-08-07 16:33:35
网友:
您好!现将您的问政回复如下:
您反映泸州嘉鑫汽贸有限公司经营地址的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第四十六条“市场主体未依照本条例办理变更登记的,由登记机关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营业执照。”的规定,我局依法于2024年8月7日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
您反映“朋友伪造我的旧车置换新车委托书”及“此次购车合同未经我同意签订”的问题,建议您及时报案,或通过司法途径维护权益。
感谢您对我局工作的理解和支持!祝您生活愉快!如还有疑问,请咨询纳溪区市场监管局消费者权益保护股:0830-42123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