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政内容
卖狗肉合法吗?这样的食品安全和市场管理是能保障的吗?
- 问政网友:徐钰鑫
- 问政对象:江阳区市场监管局
- 提问时间:2024-08-06 20:56:01
农业部畜禽目录里面明确没有狗,并明文解释狗是伴侣动物。
那么,不允许作为畜禽饲养的话,也就没有检疫检验手续,这些狗肉从何而来?这样的食品安全和市场管理是能保障的吗?
问政跟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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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06
20:56:01 徐钰鑫 已问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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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09
09:38:40 江阳区市场监管局 已受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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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09
09:39:52 江阳区市场监管局 已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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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政回复
- 回复单位:江阳区市场监管局
- 回复时间:2024-08-09 09:39:52
网友您好!现就您问政的问题回复如下:
经调查:您提出的“卖狗肉合法吗?这样的食品安全和市场管理是能保障吗”问题,我局已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禁止生产经营下列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八)未按规定进行检疫或者检疫不合格的肉类,或者未经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肉类制品”的规定,我局依法打击未经检验检疫的肉类及肉类制品,如您发现经营未经检验检疫的肉类及肉类制品的情况,可通过12315等途径进行举报,我局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规定依法进行查处。我单位工作人员通过电话将上述情况告知与您,您表示知晓。
感谢您对市场监管工作的支持与理解,祝您生活愉快!
泸州市江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8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