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政内容
购买房屋后已达四年未入住,且未装修的房子,是否一定需要全额缴纳物业管理费
- 问政网友:acg略略略
- 问政对象:纳溪区住建局
- 提问时间:2024-08-07 02:42:20
购买房屋后已达四年未入住,且未装修的房子,是否一定需要全额缴纳物业管理费
在网上咨询得知长期未入住的清水房似乎可以只缴纳70%的费用,请问纳溪区是否可行
就算地方政策没有接到此条例,以上情况是否可以适当减免一些物业管理费,或一次性缴纳一年减免1-2个月
物业管理费太贵了,未装修未入住情况下4年物业费高达8000多元,和物业人员交涉后一点退步也不给,请问是否能有部分优惠政策
问政跟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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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07
02:42:20 acg略略略 已问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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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07
11:34:38 纳溪区住建局 已受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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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07
16:23:04 纳溪区住建局 已回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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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07
20:26:57 acg略略略 已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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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政回复
- 回复单位:纳溪区住建局
- 回复时间:2024-08-07 16:23:04
纳溪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的回复:
网友:
您好!现将您的问政回复如下。
根据《四川省物业管理条例》购买后未入住的住房需全额缴纳物业管理费,相关情况我局工作人员已与您沟通联系,您已表示知晓。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祝您生活愉快!如有其他疑问,可咨拨打泸州市纳溪区住房城乡建设局物业股办公室电话咨询,0830-42188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