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政内容
67岁老母亲精神失常丧失劳动力十几年却仍无法办理低保
- 问政网友:avalf
- 问政对象:泸县
- 提问时间:2016-02-17 19:18:56
我是泸州市泸县方洞镇雨坛乡雨丰5队的村民,母亲生于1948年,父亲过世后开始出现精神不正常,打人,骂人 (同村人都可以为证)同时也丧失劳动能力以及自理能力。有一女两儿,女子已出嫁对家里事少有操心,两儿子均在外打工,由于母亲生活无法自理,于是把母亲带身边,一家人生活勉强维持。
对于此种家庭状况,最近几年我多次找村长帮助办理母亲低保事宜,可一直说我母亲不符合吃低保的条件, 但村里吃低保的人都是有儿有女,精神正常,并且可以自理,有劳动力的人,对于这种现象,本人很是不理解。
在此,希望得到贵平台的帮助 1. 吃低保需满足什么条件,我母亲是否符合?
2. 为什么同村条件更好的可以办低保,而我母亲不行?
谢谢
赖加兵
问政跟踪
-
1
2016-02-17
19:18:56 avalf 已问政 -
2
2016-02-18
10:05:42 泸县 已受理 -
3
2016-02-19
15:25:49 泸县 已回复
111
111
问政回复
- 回复单位:泸县
- 回复时间:2016-02-19 15:25:49
方洞镇人民政府回复
网友“avalf”,您好!您在“有话请您说-泸州市网络问政平台”上咨询农村低保政策的问题,我们已收悉,现回复如下:
现在各村正在进行城乡低保精准识别调查工作,若你确实符合“无两套住房、无营业性用房、无机动车、无高于低保线存款或有价证券、无经营性的大型农机具”的标准,可以按照程序提出低保申请。经与你村干部联系,建议你采取以下方式办理。
1、你母亲要申请低保,要向本人所在村、组提出书面申请,且要提供贫困佐证材料(残疾证明、病历证明、子女外出的低收入证明等)。
2、你可以护送你的母亲到县人民医院(每周星期三上午)办理《残疾证》,若评上二级以上残疾,就可以无条件入低保(但需要无固定月收入),另外还可以享受残疾人护理补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