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政内容
蓝田前进社区10组占地后土地赔偿金没有分配给农民
- 问政网友:maoyumei
- 问政对象:蓝田街道
- 提问时间:2024-08-15 12:08:00
蓝田前进社区10组占地后土地赔偿金没有分配给农民 也没有公布土地赔偿金的使用明细
问政跟踪
-
1
2024-08-15
12:08:00 maoyumei 已问政 -
2
2024-08-16
14:53:34 蓝田街道 已受理 -
3
2024-08-27
15:03:46 蓝田街道 已回复
111
111
问政回复
- 回复单位:蓝田街道
- 回复时间:2024-08-27 15:03:46
蓝田街道办事处回复
网友您好!您咨询的关于“蓝田前进社区10组占地后土地赔偿金没有分配给农民”网络问政已收悉,经街道业务部门核实办理,现将情况回复如下:
按照泸市府规〔2022〕4号文件规定,被征收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用于人员安置费用,由于你社属人多地少的情况,所需费用远大于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两项费用,按照文件规定人员安置费用不足部分由政府用其他财政资金支付。由于不清楚您所说土地赔偿金具体是指什么资金,您可直接咨询工作组或与我街业务部门联系,联系电话0830-8589975,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