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政内容
咨询生育险报销问题
- 问政网友:哎呀拉啦
- 问政对象:江阳区医保局
- 提问时间:2024-08-15 21:44:37
分娩前刚刚交满9个月保险,可以领生育津贴吗? 报销是只能报百分30,还是百分之百
问政跟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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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15
21:44:37 哎呀拉啦 已问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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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19
16:15:33 江阳区医保局 已受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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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19
16:17:38 江阳区医保局 已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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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政回复
- 回复单位:江阳区医保局
- 回复时间:2024-08-19 16:17:38
市民朋友:
您好,您通过网络问政平台咨询“生育险报销问题”已收悉,现回复如下:
根据《关于印发泸州市基本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实施细则的通知》(泸市医保发〔2022〕44号)文件:参加生育保险的职工终止妊娠或实施计划生育手术时,在我市连续参保且足额缴纳生育保险满9个月及以上,可按照规定享受生育保险待遇。生育保险待遇包括生育医疗费用、生育津贴。生育津贴按照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缴费工资除以 30 再乘以规定假期天数计发,由医保经办机构支付给用人单位。女职工生育津贴计发天数按照《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国务院令第619号)中关于产假的规定执行。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生育津贴;难产的,增加15天生育津贴;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15天生育津贴。
感谢对医保工作的支持!咨询电话:0830-3122092。
泸州市江阳区医保局
2024年8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