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一则退费问题
- 问政网友:1187908750
- 问政对象:泸州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
- 提问时间:2016-02-18 13:32:08
尊敬的领导:感谢您百忙之中看我的申诉。先简单的介绍下情况,我有一辆车打算卖了过年,于是决定于15年2月2日那天卖给别人,当天上午在关口的车管所过户,于是先到新申公司打票共计405元过户税,一切都弄好了,就在车检时,车管所工作人员给我说我的车发动机号给打过了,他们这里过不了,让我去二级公路那边的车管所过,可是登记证书上是12年就改过了,上边写的清清楚楚,为什么非要让我们去那边嘛? 当时实在是没办法了还是去了,等我们到了那边已三点半了,时间已经来不及了,结果回去了,第二天继续去过户,结果别人给我说在关口那边开的票在他们那边没法用,要先退,结果买车的人烦了不买了,我实在没办法就又去了关口那边退,结果新申公司说不给退,退不了,让我去二级公路那边,我又去了,二级公路那边给那里的工作人员说他们不给退,结果那里的工作人员很肯定的给我说他们必须退,不退的话可以投诉新申公司。我又回去找新申公司他们理论他们还是不退,他们说谁不给你过户去找谁,我又去了新申公司对面的检测中心,问他们为什么不给过也不退钱,结果他们又说打票他们不管,过户去二级公路的车管所。后来我又打电话到各个车管所交警支队,都说你找当地车管所,请问领导我这钱到底能不能退?是不是遇到这样的情况都是踢皮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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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2-18
13:32:08 1187908750 已问政 -
2
2016-02-19
16:33:35 泸州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 已转交 -
3
2016-02-19
16:37:32 泸州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 已受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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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2-23
16:29:16 泸州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 已回复
- 回复单位:泸州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
- 回复时间:2016-02-23 16:29:16
回复:
您好!
经核查:由于车管二分所(龙马潭区关口)在对机动车进行外检时,发现机动车的发动机号存在差异,与公告照片不相符。因此,必须先到支队车管所提取档案进行核实。又因车主没有对前笔业务进行业务退办,系统无法再次受理,故必须请群主先行到二分所退办前笔业务后,方能再次受理。
车管所是严格按照正常程序受理业务,不应由车管所承担这笔退款。至于机动车车主要求新申二手市场管理有限公司退“过户费”的事,请您与新申二手市场管理有限公司进行沟通协商,或建议您向其主管部门市工商局进行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