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政内容
领袖江南的契税退费问题
- 问政网友:13219379217
- 问政对象:江阳区税务局
- 提问时间:2024-08-17 12:23:32
领袖江南一期14栋3103的契税还未退,一起办的朋友都有的已经退税了。
问政跟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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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17
12:23:32 13219379217 已问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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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22
10:23:30 江阳区税务局 已受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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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22
10:23:56 江阳区税务局 已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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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政回复
- 回复单位:江阳区税务局
- 回复时间:2024-08-22 10:23:56
市民朋友:
您好!您反映的领袖江南一期14栋3103的契税还未退问题已收悉,我单位已于8月21日进行了认真调查核实,现将调查核实及处理情况回复如下:
1、基本情况。纳税人名称:泸州维本利达投资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0500680415161W、当前登记状态:正常。
2、核实结果及详细情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法》第一条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转移土地、房屋权属,承受的单位和个人为契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法规定缴纳契税。” 无文件规定契税可进行委托代收代缴。故税务机关从未授权任何企业代收代缴契税。纳税人是否由企业代缴代办属于民事合同约定范畴。我局向公司核实情况得知,目前企业已收集相关资料,但暂无资金,需待资金到位再进行处理。如您与企业在退款方面存在纠纷,建议通过司法途径解决。
3、沟通情况。已告知求助者核实结果。
感谢您的来电,祝您生活愉快!
江阳区税务局
2024年8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