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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政内容

针对自来水收费,我有几个疑问需要领导解答

  • 问政网友:大鹏
  • 问政对象:泸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 提问时间:2024-08-18 16:50:45

针对自来水收费,我有几个疑问需要领导解答,请问

1、自来水费是多少钱一方?

2、自来水费包含的垃圾处理费是哪个部门规定收的,垃圾处理是不是该环保部门负责,是否合理?

3、超时未缴纳费用,没发短信提醒,也没电话通知,缴纳费用缺一下需要缴纳滞纳金,这典型整老百姓啊?


问政跟踪
  • 1 2024-08-18
    16:50:45
    大鹏 已问政
  • 2 2024-08-20
    08:22:19
    泸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已转交
  • 3 2024-08-20
    17:41:28
    泸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已受理
  • 4 2024-08-23
    10:10:45
    泸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已回复
问政回复
  • 回复单位:泸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 回复时间:2024-08-23 10:10:45

泸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回复

 

网友“大鹏”,您好!您在“有话请您说—泸州市网络问政平台”反映“针对自来水收费,我有几个疑问需要领导解答”的问题,我们已收悉,现回复如下:

首先,自来水费多少钱一方这一问题:泸县城区居民用水合价为3.95元/吨,其中基本水价为2.8元/吨,代收污水处理费0.85元/吨,代收垃圾处理费为0.3元/吨。其次,自来水费包含的代收垃圾处理费是由泸县政府通过泸县综合行政执法局与泸州市兴泸水务公司签订代收协议,由该公司收取后全额上缴泸县财政。垃圾处理费收费依据:泸县发改价综[2013]51号文件。最后,对于超时未缴纳费用,没发短信提醒,也没电话通知,缴纳费用缺一下需要缴纳滞纳金这一问题:泸县兴泸水务公司相关部门于每月25日至26日期间会通过短信向用户发送当月水费信息,若您未收到该公司短信的原因可能为预留的电话错误或者您的手机屏蔽了短信,您可以到该公司营业厅查询短信发送情况或者更改预留电话号码;根据供用水合同约定用水人逾期未交付水费的,从逾期之日起每日按未交水费的0.3%向供水人支付违约金,为避免产生违约金,请及时缴纳水费或者预存水费。

如没能解答您的疑问,请致电我局公用事业指导股电话0830-8503871进行反映,我们将在第一时间派人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