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政内容
咨询未婚生子有关问题
- 问政网友:l623159548
- 问政对象:龙马潭区
- 提问时间:2016-02-18 15:35:17
我的小孩是2015年出生的,是一孩,现在还罚款吗,如果要罚款龙马潭区的罚款大概是多少。
问政跟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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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2-18
15:35:17 l623159548 已问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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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2-19
14:40:59 龙马潭区 已受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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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2-19
14:41:19 龙马潭区 已回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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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2-23
08:50:35 l623159548 已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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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政回复
- 回复单位:龙马潭区
- 回复时间:2016-02-19 14:41:19
龙马潭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回复:
网友,你好!
根据四川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修正案)规定2015年12月31日前,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生育行为,对已经依法处理的不再改变,被征收的社会抚养费不予退回;尚未处理或处理还不到位的,遵循法不溯及既往原则,适用行为发生时的法律法规,并写明适用哪一年的法律法规。
你的孩子是2015年生育的,那么按照当时的《四川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四十二条规定:不符合法律和本条例规定生育子女的,按照以下规定计征社会抚养费:(二)未履行婚姻登记手续生育第一个子女的,按计征基数的3倍至4倍征收;符合婚姻登记条件,在生育后3个月内补办婚姻登记手续的,免征社会抚养费。
如还有不清楚事宜,请直接到龙马潭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行政审批股(政策法规股)咨询或电话咨询,咨询电话:0830-25220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