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办:市纪委监委机关、市委宣传部、市委网信办

承办:泸州市融媒体中心

执行:泸州新闻网

问政内容

咨询未婚生子有关问题

  • 问政网友:l623159548
  • 问政对象:龙马潭区
  • 提问时间:2016-02-18 15:35:17

我的小孩是2015年出生的,是一孩,现在还罚款吗,如果要罚款龙马潭区的罚款大概是多少。

问政跟踪
  • 1 2016-02-18
    15:35:17
    l623159548 已问政
  • 2 2016-02-19
    14:40:59
    龙马潭区 已受理
  • 3 2016-02-19
    14:41:19
    龙马潭区 已回复
  • 4 2016-02-23
    08:50:35
    l623159548 已评价
问政回复
  • 回复单位:龙马潭区
  • 回复时间:2016-02-19 14:41:19

龙马潭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回复:

网友,你好!

根据四川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修正案)规定20151231日前,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生育行为,对已经依法处理的不再改变,被征收的社会抚养费不予退回;尚未处理或处理还不到位的,遵循法不溯及既往原则,适用行为发生时的法律法规,并写明适用哪一年的法律法规。

你的孩子是2015年生育的,那么按照当时的《四川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四十二条规定:不符合法律和本条例规定生育子女的,按照以下规定计征社会抚养费:()未履行婚姻登记手续生育第一个子女的,按计征基数的3倍至4倍征收;符合婚姻登记条件,在生育后3个月内补办婚姻登记手续的,免征社会抚养费。

如还有不清楚事宜,请直接到龙马潭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行政审批股(政策法规股)咨询或电话咨询,咨询电话:0830-25220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