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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政内容

关于商业贷转公积金贷款的相关疑问

  • 问政网友:ganxin910413
  • 问政对象:市公积金中心
  • 提问时间:2016-02-18 15:52:04

2月18日,我从给我贷款的建设银行办好相应商转公的手续后,银行让我将手续交予公积金中心就可以了,我便到公积金中心递交银行给我的商转公相应资料,但是我到达公积金中心经办人查看了我的信用报告后,说我有车贷,房贷和车贷加起来超过了我每个月收入的百分之50,不予办理,让我将车贷还清后再进行办理。我想请问贵中心,我的贷款是抵押贷款,如若还不起,自然按照法律程序办事。况且我并不是再一次购房贷款,只是将商业贷款转为公积金贷款,我原有的贷款都能还上,转为公积金贷款后还款金额降低了我反倒还还不上了?我既然缴存了住房公积金,就应该享受到住房公积金带来的贷款低利息,既然无法享受到,何须缴存?还望贵中心给予相应的解释。

问政跟踪
  • 1 2016-02-18
    15:52:04
    ganxin910413 已问政
  • 2 2016-02-19
    14:34:42
    市公积金中心 已受理
  • 3 2016-03-01
    08:55:48
    市公积金中心 已回复
问政回复
  • 回复单位:市公积金中心
  • 回复时间:2016-03-01 08:55:48

您好:

建设银行与我中心在借款人的还贷能力系数(负债月均还款额与家庭月均收入之比)的计算标准是一致的,均不能超过50%。

与您电话沟通后得知,您购房贷款时增加了担保人,说明单以您的个人收入计算还款能力是不够的。商转公贷款的贷款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应是原按揭贷款所购住房的权利人。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是政策性的互助性的低息贷款,只要符合公积金贷款条件,公积金缴存人均可申请公积金贷款。


市中心信贷咨询电话:3109693  3114548

详细情况请登陆中心网站了解,泸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http://www.sclzgjj.com。